別在死裡找生命

別在死裡找生命

別在死裡找生命

林彥光 長老

「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,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,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, 重生了我們,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。」(彼得前書 1:3)

感謝主!這主日我們將存着感恩的心來慶祝主耶穌的復活。祂的寶血贖了我們的罪;祂的復活賜給我們新生命。我們一起敬拜、讚美、守聖餐、享用愛筵。在這期間,許多非信徒也趁機吃喝歡樂,連彩色蛋、巧克力、兔子等等不相干的甜食或裝飾,也都搬出來熱鬧一番。可是對信徒來說,慶祝活動過了之後,在我們的生活上有什麼改變嗎?在我們的生命中有留下什麼痕跡嗎?還是一切恢復原狀,回歸舊我,等明年再來慶祝一番?當下,我們又回歸到垂頭喪氣、鬱鬱不樂的生活?或是為了錢財功名爭先恐後、埋頭苦幹?假如我們的生命真的和基督一同復活了的話,我們怎麼還是專心在追求世上沒有永 恆生命的事物?

聖經上記載,主耶穌復活的那天早上,一些婦人帶著香料去到墳墓前,看見石頭已經被滾開,墓是空的。有兩個衣服發光的人對她們說:「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?祂不在這裡,已經復活了!」(路加福音 24:5)。也許她們忘了,或者不相信主所說過祂第三天要復活的事,所以一開始她們還是在找耶穌的屍體,不過找屍體並不會讓她們經歷到復活的耶穌的。然而話說回來,我們不是也常常在死裡找生命嗎?我們在死版的律例、規則、教條、禮儀、傳統裡找生命。這也是一樣,我們也是無法找到生命的。唯有復活 的主住在我們的心裡,我們才會有活潑的靈,永恆的生命。

許多人認真在功名利祿中尋找生命的倚靠,可是這些都是死的,而且是短暫不可靠的東西;唯有在復活的主裡面,我們才能找到生命。所以我們要迎接復活的主住在我們心裡。聖經告訴我們:「那叫主耶穌復活的,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。」(哥林多後書 4:14)。因為這個緣故,聖經上也說:「所以我們不必喪膽,外體雖然毀壞,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。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,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。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,乃是顧念所不見的,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,所不見的是永遠的。」(哥林 多後書 4:16-18)。

因此,我們要將我們人生的方向轉向神的國,讓神掌管我們的生命,不要再去挖掘我們那受創的生命歷程的墳墓,將我們過去的怨恨及紛爭、難忘的傷痛與苦毒,都與基督同釘十字架。讓我們復活的生命散發出神的光與愛,做神的好見證引人來親近主。這樣,我們就可以無愧地如聖經上所說:「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。」(加拉太書 2:2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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